《奥林匹克宪章》中的“基本原则”部分指出,奥林匹克运动的宗旨是"通过没有任何歧视、具有奥林匹克精神——以友谊、团结和公平精神互相了解——的体育活动来教育青年,从而为建立一个和平的更美好的世界做出贡献"。在奥运会期间应当“神圣休战”。
比如1914年萨拉热窝的炮火熄灭不了奥林匹克的“和平之灯”,国际奥委会用“神圣休战”的传统来消弭民族、地区之间矛盾的做法延续了奥林匹克内在的“和平”使命。
1956年墨尔本奥运会上奥运会的神圣光辉再次笼罩,前民主德国和联邦德国两国运动员组队入场的情景感动了所有热爱和平的人们。
1988年奥林匹克大家庭成员高唱象征和平与友谊的《手拉手》齐聚汉城:“伸出双手向蓝天,黎明宁静,让我们和平共生存……”
2000年第27届悉尼奥运会开幕式上,朝、韩同举朝鲜半岛旗携手进入场地。这一举动作为奥林匹克运动和平的象征将载入史册。
1993年联合国批准了国际奥委会的奥林匹克休战议案,到2004年雅典奥运会前,联合国已经六次通过类似的休战决议。
.正如国际奥委会第四任主席埃德斯特隆所说 :"奥运会无法强迫人们接受和平,但是它为全世界的青年人像亲兄弟一样欢聚一堂提供了机会。"
奥运会奥组委规定,在奥运会期间禁止一切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