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网络上发表文章,称自己的师傅杨志刚存在“家中装修公款报销”等问题,郭德纲被杨志刚以其涉嫌诽谤罪为由,提起刑事自诉。
上午,大兴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
9时,法官在原告方未到庭的情况下作出缺席判决。
大兴法院认为,郭德纲确实在网络上发表文章,在文章中虚构了时任文化馆馆长的杨志刚用公款报销装修自己的房屋及与女同事同居的事实,但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郭德纲的上述行为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故不构成诽谤罪。
庭审现场
宣判时间定在上午9时,但8点半不到,郭德纲就和律师一起走进法庭。见时间还早,郭德纲和律师聊起天来,聊到兴起处,郭德纲哈哈乐出了声。
一串反问驳回提问
“您坐在被告人席上的感觉怎么样啊?”有记者凑过来采访郭德纲。“要不您上来坐会儿,感受感受!”郭德纲不假思索地回了一句。
见这位记者被“回击”得有些不知所措,郭德纲连珠炮般抛出了一大串问题:“你是哪个媒体的啊?干了几年啦?开车过来的坐车来的?早点吃了吗?”这一大段即兴的“反采访”,逗得在座的人都乐了起来。
“代我问你们领导好!”郭德纲最后又补了一句。
案情回放
去年3月,郭德纲在网络上发表《我叫郭德纲》一文,其中详细叙述了自己在天津红桥文化馆的学艺经历。
文中披露了其师傅兼馆长杨志刚“家中装修公款报销”、“整治郭德纲逼其扫厕所”、“与女同事同居”等若干作风问题。该文被多家网站转载,并经郭德纲本人同意,发表在一些平面媒体上
。去年4月,杨志刚把郭德纲告上法庭。
杨志刚认为,这些带有人身侮辱性质的诽谤性文字在社会上广泛流传,给他的名誉和声望造成了极大伤害,遂以郭德纲涉嫌诽谤罪为由,到法院对其提起刑事自诉,要求郭德纲承担诽谤罪的刑事责任,并向自己公开道歉。
官司链接
汪洋Vs郭德纲
因在博客的文章中提到了汪洋的名字,在相声中拿汪洋的老婆“抖包袱”,2006年3月6日,郭德纲被汪洋告上法庭。
汪洋的代理律师于斌说,开庭时间定于2006年4月5日,郭德纲向法院申请了延期举证。此后,郭德纲向汪洋道歉。4月23日,汪洋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撤销对郭德纲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