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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看何庆魁如何“变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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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看何庆魁如何“变脸”的

川剧有一种绝活叫变脸,一个人的面孔在瞬间变成了另外一副面孔。小品作者何庆魁一面信誓旦旦的表白:“我之所以参加这件事,不为别的,就是要为家乡父老做点事。”一面却从万里大造林公司收取林地销售利润和形象代言费高达600余万元,其中,打到其银行卡上的现金有197万元。(4月2日《中国青年报》)
       “万里大造林、利国又利民”,这句广告语曾在各大媒体密集地轰炸,因此被很多人所熟悉。单从这句广告语来看,它的确充满了不小的诱惑。更何况,植树造林早已深入人们的骨髓。另外,又有何庆魁等明星作为形象代言。可以想象,这句国人极为耳熟的广告语,蛊惑了很多人把血汗钱投入他们并不熟悉的林业。
        植树造林,本该是件公德无量的好事。也难怪,何庆魁信誓旦旦的表白,我之所以参加这件事,不为别的,就是要为家乡父老做点事。但是,当谎言彻底地暴露在阳光下,何庆魁们精心制造的“神话”便不攻自破。原来,“神话”只是一场蓄谋已久骗局,“万里大造林”也只是他们赚钱的工具。
        当这场骗局被揭穿,受害的无疑是那些被欺骗的低层群众,是何庆魁所说的家乡父老。这难道是何庆魁为家乡父老做的“好事”?令人愤恨的是,事发后,何庆魁不仅为犯罪嫌疑人鸣冤叫屈,而且拒不退出骗来的血汗钱。再看何庆魁信誓旦旦的表白,是何等的讽刺。
        川剧有一种绝活叫变脸,这是先人留给我们的艺术瑰宝。如果说何庆魁会“变脸”,显然亵渎了这门艺术。准确地说,何庆魁只是持名人公信力行骗的势利小人。行骗至家乡父老头上,足见其道德之薄。拒缴非法集资款,足见其脸皮之厚。何庆魁倘若还在乎脸面,怎会至此?正因为他不要脸面了,何庆魁才胆敢如此造次。
        其实,很多人之所以上当受骗,何庆魁之流难逃干系。更何况,现有资料表明何庆魁夫妇和陈相贵是合作伙伴。但是,何庆魁为何胆敢置群众的利益于不顾,无视法律法规,出卖自的操守与灵魂?在我看来,何庆魁之流过的太安逸了。道德鞭挞在一定程度上固然能够使一些明星的道德不至沦丧,但是这远远不够。没有法律问责,何庆魁之流必然会踩踏法律这个红线,向强大的利益一方倾斜。
        圣贤先哲早有训诫,“人无信不立”。尤其是明星,作为公众人物,更应该诚实守信,利用好自己的公信力。当前,明星代言虚假广告越来越多,它损害的不仅仅是明星的信誉和形象,还有公众的切身利益。看来,对待何庆魁之流,不仅需要道德的谴责,更需要法律的制裁。否则,类似的骗局还将继续发生,公众必将深受其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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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果真如此的话,那可是太不要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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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个新闻还不知道是真还是假,很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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